为建立健全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使用危险化学品引起的各类事故,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85 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0〕28 号)文件精神,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报送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内容要求,现将化工学院的实施方案布置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治理工作,切实治理风险和消除隐患,保证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校园平安稳定。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摸清使用现状,整治安全隐患,加强危废处置,强化安全培训,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提升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水平,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一)全面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主体责任
化工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实验室安全的负责人为副组长、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负责人等为成员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全面细化和认真落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各项任务。
各实验室负责人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职责任务,规范使用危险化学品,不断提升学院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水平。
(二)全面摸清学院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现状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工作。开展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盘点工作,摸清危险化学品名称、储存量、储存地点、用途及使用场所、预防措施、监管措施、应急措施及废弃处置等,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认定实验室安全风险级别,加强对一、二级安全风险实验室的重点监控和危险化学品的动态管理。明确重点监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分类跟踪监管,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各实验室建立《管控类化学品动态清单》、《管控类化学品领用记录》、《管控类化学品使用记录》等化学品台账,规范管理。
(三)全面整治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在的安全隐患
落实《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从源头管控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风险。用好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平台,实现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禁不经平台线下申购危险化学品。各实验室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及安全隐患。学院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暂存处等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实现“检查-反馈-整改-复核”闭环管理。
(四)及时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做好实验室废物的收集、贮存、包装、标识、转移等。各实验室对产生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负有直接责任,废弃物必须经过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填报,审批后方可集中收集。
1、废弃空瓶:
1)送至学院收集点儿的空瓶应经过清洗,无残留液体;
2)严禁将不同类别或会发生反应的空瓶混放;
3)试剂空瓶应外观完好无破损,无敞口放置的现象;
4)各实验室按学院规定分责任区存放。
2、实验室废液:
1)填写《化工学院实验室废液暂存记录本》或《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废液倾倒记录表》账物相符;
2)废液分类存放,标签信息完整,使用25L的标准桶,且存放量不得超过桶容积的80%,废液中不得含有固体杂质;
3)废液类别包括:无机废液、有机废液、重金属废液、汞系废液。
3、过期药品
1)及时清理;
2)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管制类、剧毒品、汞及其化合物必须单独罗列;
3)转交有资质的厂家处置。
三、治理范围
全院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各有关单位。危险化学品范围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附件1)执行。
四、时间安排
1、排查整治阶段
2021年5月30日前,各实验室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掌握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现状,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
2021年5月31日-6月2日学院安全检查组,对各实验室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工作并下发整改通知单。
2021年6月5日,各检查小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评,填写《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危化品专项检查》(附件5),提交安全检查报告及相关实证图片(要求隐患问题与图片一一对应)到专职安全管理员室(B102房间),联系人:李佩。
五、材料报送
将《化工学院危化品风险排查台账》(附件2)、《化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治理重点自查表》(附件3)于2021年6月2日前,电子版报送邮箱hellopeili@163.com,纸质版报送至B102室。
化工学院
2021年5月28日
附件5: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危化品专项检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