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
为做好实验室废液收集处置工作,保障废液暂存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实验室根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网站主页2020年5月5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实验室废液收集准备工作。
2、相关实验室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废液处理审批表》(附件1)、《化工学院实验室废液暂存记录本》或《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废液倾倒记录表》(附件2)。
3、具体要求:账物相符,废液分类存放,标签信息完整,使用25L的标准桶,且存放量不得超过桶容积的80%,废液中不得含有固体杂质。注:(1)废液类别包括:无机废液、有机废液、重金属废液、汞系废液;废液容量填写格式:××桶××升;(2)如果一个实验室产生多种类别废液,需按废液类别逐一填写。
4、纸质台账报送化工学院楼B102审核,电子材料报送邮箱hellopeili@163.com。报送截止时间: 2020年10月19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实验中心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