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发布时间:2020-06-11浏览次数:711

各实验室、科研室: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江苏省高校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科函〔20201号)要求和《中国矿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以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关于报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工作内容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责任机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处置安全责任制。

(二)摸排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暂存及中转站的安全风险隐患。各涉危二级单位制作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及危险化学品风险一张图,明确重点监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分类跟踪监管,细化到岗,落实到人。各涉危实验室要制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由所在二级单位逐一审核备案,并提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摸排各级各类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包装、标识、转移、去向等情况,废弃物暂存处应有醒目标识,废物桶(箱)张贴明显标签,暂存量不易过大、时间不宜过长。危险废物中转站中的危险废物应及时、规范、安全处置。

(三)规范健全危险废物处置程序。全面落实《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如实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安全管理。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置自查自纠和现场抽查。各涉危单位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所包含的12个一级指标、51个二级指标、151个三级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购置、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及隐患。在此基础上,学校和学院组织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抽查,重点抽查涉危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库房及危险废弃物暂存处。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相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置和整改。

(五)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的宣传普及工作,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系统宣传普及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学校制度。创新宣传普及形式,全方位、多空间营造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文化月、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六)建立全覆盖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加强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师生的安全保护和应变处置能力。对新进师生和与实验室有关的来访人员等进行通识性和专业性的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培训。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学科与专业逐步开设专门的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学分课程。邀请专家进行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讲座,组织实验室管理人员参加多种形式的培训研讨,提升我校实验室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要求

1.各实验室、科研室要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妥善处置和暂存危险废弃物、废液,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本有据可查。各有关实验室参照模板附件1如实填写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具体条目请参考《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2),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制定本实验室的应急处置方案,请结合自身情况对附件3模板进行修改,务必于621日前将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和实验室应急处置方送邮箱hellopeili@163.com

2.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附件4)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江苏省高校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科函〔20201号)(附件5)要求,各实验室严肃对待危化品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化工学院工作部署。



化工学院

2020611

附件1: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表.xlsx

附件2: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pdf

附件3:化工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事件应急处置方案.docx

附件4:中国矿业大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和危险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

附件5: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校危险化学品安全 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江苏省高校危险 废物处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pdf